在十九世紀,可以說只有兩個人同時在這兩個問題上深深地影響了世界,留下寶貴的遺產與巨大的影響。這兩位足以名垂青史且成為政治理論家典範的人,一個是左派的馬克思,另一個則是非左派(但也不算純粹右派)的約翰•彌爾(而十八世紀則只有亞當.史密斯與其《國富論》)。既然說是左派與非左派,那他們的差異應該很大,但是卻在一個重要觀念上,他們有著完全的交集:那就是他們都認為,沒有純粹的政治學,也沒有純粹的經濟學;這兩個學門是密切連結不可分的,它們形成了所謂「政治經濟學」。馬克思在一八五九年出版了《政治經濟學批判》(Contribution to a Critique of Political Economy),而彌爾則在一八四八年出了《政治經濟學原理》(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)的第一版。換句話說,在十九世紀的中葉,兩個偉大的心靈同時針對工業時代的文明,戮力擘劃出政治經濟體制,因為他們都看到了這是個最重要的問題,所以幾乎把他們所有的心力與學問投入此問題的研究上。
就第一點來說,在效用主義及倫理學自然主義的視野內,人性的本質(human nature)並不具有重要性,也不構成理論的預設。以效用主義而言,重視的是可觀測到的「理性選擇」(rational choice)的結果,一般對於「動機」並不追究。但是傳統的「政治經濟學」研究卻把社會視為是一個有機的整體,人與環境互相關聯影響,人與人也互相關聯影響,以至於人不只是一個被觀察的對象,也是具有「能動性」(agency)的行動者(agent),他的思維、欲望與傾向──也就是構成他行為的「動機」──是社會理論無可逃避的課題與建構假設的材料。因此,我們可從古典政治經濟學家的論述中加深很多對於人的認識〔不要忘記亞當•史密斯還有一部聞名的著作,《道德情操論》(Theory of Moral Sentiments,一七五九)〕。在社會哲學史上,對於人之本質的探究應該要先於對其行動結果的分析,這就是整個西方人文傳統所留下的重要遺產;而所謂社會理論,其實就是對於人的微觀與宏觀研究的加總,對人的所有可能性的描繪。